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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江门打井施工安全规定

    发布时间:2024-08-09

    江门打井施工安全相关规定  农村的打井你见过吗?相信在农村长大的小伙伴一定见过这东西——水井。过去,村里没有通自来水。每个家庭都会为自己家打一口井来储水。接下来,小编将带您学习饮用水井、建房打桩等施工安全规定。  1.井口围圈应高出地面0.3m以上,并设置护栏。夜间作业时,应悬挂红色警示灯。  2.井内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、安全绳和绝缘胶鞋。人员不得携带任何工具和材料上下。井内必须设置应急软梯。  3.在井内作业时,必须派专人看管井口,随时与井内人员保持联系,随时注意护壁变化和井底施工的情况,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协助井内人员撤离。  4.卷扬机、吊斗、绞车、绞绳等机具必须经常检查和维修。井内应设置护盖和其他防止物体坠落的设施。井内照明采用低压行灯。起吊设备必须具有限位器和防脱钩装置。  护壁施工应符合设计要求:  采用混凝土护壁时,应随挖随护,每循环进尺不得超过1m。钢筋混凝土护壁必须在开挖后立即施工。护壁验收合格,混凝土强度达到2.5MPa后,方可继续开挖。  弃碴应及时运走,不得堆放在孔口周围。  井内通风、排水应符合下列要求:  (1)当空气污染超过现行《大气环境质量标准》GBH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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